陕知发〔2022〕68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工作安排,结合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经省知识产权局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决定确定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为2022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1),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为2022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见附件2)。
省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工作力度,突出高质量导向,强化政策支持与协同,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持续提升,为知识产权强国、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各市(区)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资源整合力度,建立完善企业培育政策体系和支持政策,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针对性指导、服务、监督和检查,确保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及时总结推广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充分发挥优势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各示范企业、优势企业要持续健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和实施,明确工作任务,加大工作投入,为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实效,实现知识产权强企发展目标。
附件:1.2022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docx
2.2022年度陕西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名单.docx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
(联系人:姚老师,029-6391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