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197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印发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工信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1〕70号),打造一批专注细分产品市场、生产技术或工艺出色、市场占有率高、抗风险能力强的单项冠军企业,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陕工信发〔2022〕243号)要求,现就做好第三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申请,申报需满足《办法》中规定的相关申报条件。重点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5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二)市场份额领先。企业申请省级示范企业的,单项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5位(或以出口为主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10位)。
(三)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内或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四)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或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国内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品牌战略,产品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五)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二、申请要求
(一)产品销售收入占比。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相应产品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的比重在60%以上。
(二)正确填报产品类别。申报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三)重点产品领域。为深入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加快推动制造强国建设,重点推荐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见附件2)的企业。对重点领域企业和产品,尤其是重点领域补短板的,优先予以推荐。
(四)完善梯度培育体系。支持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夯实单项冠军培育工作基础,建立健全梯度培育体系。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含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成长为单项冠军。年销售收入4亿元以下的企业,如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应为已入选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工作组织
(一)组织推荐单位。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办法》和本《通知》中有关条件,要好中选优,不断提高报送企业的质量。工作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企业收取费用。
(二)材料要求。不要求企业提供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出具的市场占有率证明等文件。企业根据《办法》和本通知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须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由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信主管部门于2022年9月20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请书(含随附材料,按申报主体单独装订,一式3份。企业申请书封面推荐单位空着不填写)等纸质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报送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路 晨 联系电话:86786398
邮 箱:chanyezhengcechu@163.com
附件:1.第三批陕西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书
2.第三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遴选重点领域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