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征集西安市2022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189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项重点工作有关奖补政策的通知》(市办字〔2021〕61号)和《西安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拨改投”实施办法(试行)》(市财函〔2022〕103号),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现在全市范围内征集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企业范围
(一)申报单位是在西安市内(含西咸新区)注册,或资金拨付前变更注册地至西安市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为股权结构清晰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
(三)企业现无严重失信行为或特定严重失信行为,未被纳入部门监管失信“黑名单”。
二、资金投入方式和申报条件
本次财政资金“拨改投”支持方式主要分为“普通股”“优先股”两种支持方式,“普通股”和“优先股”投入资金要求全部用于项目建设,投资期限原则上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退出期最长不超过2年。请企业根据自身需求择一进行申报。市国有出资平台在尽职调查时,可根据情况与企业商议确定最终支持方式和投资期限。
(一)普通股
1.投资方式:同股同权,按照公司法、章程、出资协议的规定与其他投资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的股权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5年。
2.申报条件:
(1)企业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企业正在实施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投资项目。
(3)企业成立时间超过3年的,近两年营业收入保持正增长,且年均增速均不低于10%。企业成立时间不足3年,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速不低于20%。新注册企业,申报当年主营业务已签订销售合同不低于500万元,企业购置生产设备已投入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二)优先股
1.投资方式:优先于一般投资人分配利润和剩余资产,原则上不参与企业经营投资管理的投资,投资期限不超过3年,实控人及管理团队应当保证不高于2%的年化利润分配。
2.申报条件:
(1)企业最近一期报表净资产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原则上近两年公司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保持正增长。
(3)企业应正在实施(计划实施)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工业投资项目。
(4)企业成立时间不低于3年,近两年净利润保持正增长,且年均增速均不低于15%。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2年8月19日前,上报推荐文件和相关资料(企业纸质申报书2份,PDF格式扫描件1份,EXCEL格式各专题汇总表1份)。请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初审工作需要,分别确定企业申报截止时间,并做好组织申报工作。请各申报单位提前对接所在区域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了解申报截止时间,按时上报资料。
(二)申报单位申报书纸质资料需按A4纸张尺寸印制,申报书封面统一格式(见附件1),申报书最后两项内容统一为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见附件2)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申报书书脊处统一标明“××专题-××区县(开发区)-××企业(单位)”,其他内容请按照各专题附件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进行胶印简装,勿附带塑料或其他材质封皮。
(三)申报单位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数据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报资格。
(四)“拨改投”项目申报实行集中申报与常态化申报相结合的方式。本次集中申报后,其他符合本《申报指南》的项目(事项)申报企业(单位),通过陕西财政云项目库外网(网址:czyxmk.sf.gov.cn)进行申报,所报项目作为2023年预算储备项目(事项)纳入到财政云项目库管理,储备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按财政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相关通知为准。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指导申报工作。
(五)申报单位已获得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股权投入”支持而未结清的不得申报“拨改投”项目。
四、监督管理
市工信局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和要求,维护申请单位的合法权益,严禁任何中介机构以任何形式对申报支持政策奖励补助事项进行不实包装。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投诉受理单位: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 投诉电话:86786392
投诉网站:http://gxj.xa.gov.cn/。
五、其他
“普通股”和“优先股”支持方式和市上已出台的投资项目类奖补支持政策不同时享受。
联系人:市工信局规划投资处 李直 电话:86788951
附件:1.西安市2022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拨改投”项目申报书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
3.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4.股权投资项目申请表
5.支持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拨改投”项目汇总表
附件1-5.doc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