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学普及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全社会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进一步提高科普作品社会效益,激励全市创作出更多更优秀的科普作品,营造爱科学、学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国科办才〔2022〕10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作品要求
1.应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发行的图书(含译著和再版图书),此前未曾被科技部确定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舆论导向;
3.具备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内涵;
4.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艺术性、通俗性、趣味性;
5.内容丰富、形式活泼、图文并茂,公众喜闻乐见;
6.具有原创性;
7.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
8.语言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9.不存在作品署名等知识产权或其他方面的纠纷。
二、推荐评选工作程序
1.参选作品须经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推荐,不受理其他单位和个人推荐。
各推荐单位,均可推荐作品1~5部。推荐作品数量超过上限时,按推荐顺序取相应数量作品。推荐单位需提交《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2)、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附件3)纸质版和作品各一式9份(套)寄送至指定地址,参选作品不予退还。附件2、3还需提交电子版的WORD文档与PDF文档,并发送至2973088612@qq.com。
2.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5部作品参加全国优秀科普作品评选。对被科技部评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并向社会推介者,将视获奖等级给予一定的奖励。
推荐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农社处:卢小勇 联系电话:029-86786674
邮寄地址: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二层东侧)
崔莉 联系电话:88332292-8004
附件1: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附件2: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202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信息表.doc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