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市监函〔2022〕389号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农副加工产品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精神,深入推进标准化战略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由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筹建成立陕西省农副加工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标委会)。为确保筹建工作公平、公开、公正,现征集标委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陕西省农副加工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从事陕西省农副加工产品专业领域内标准化工作的非法人技术组织,负责全省农副加工产品领域地方及团体标准的立项、研究、编制、修订、技术审查、宣贯、人才培养及技术咨询,协助相关单位参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及开展与国际、国家、行业标委会的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
现面向全省征集相关领域的政府组织、行业组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认证机构、相关企业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热爱标准化事业,愿意从事并能够参加相关标准化活动,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三)熟悉本学科、本专业领域内国内外最新发展动态和有关标准,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在同行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化政策,年龄在65岁以内,从事农副加工产品领域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经营等工作5年以上。
三、委员主要职责
(一)对全省农副加工产品标准体系发展规划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相关农副加工产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参与农副加工产品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立项、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参与全省农副加工产品标准化专业知识、重要标准宣贯的培训讲解工作;
(三)参与全省农副加工产品标准化试点示范创建活动,为企业提供标准化技术咨询、评估确认等工作;
(四)代表本省参加国内外农副加工产品相关标准化活动;
(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委员候选人须填写《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委员登记表),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1份(正反面打印)、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邮寄至标委会秘书处筹建处,同时须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发送至标委会秘书处筹建处的电子邮箱;
(三)根据《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筹建单位组织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议,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条件的综合评定,确定标委会组建方案和委员名单,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五、标委会秘书处筹建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舒静,电话:13389250866、029-62653960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30号陕西质检大厦
邮 编:710048
电子邮箱:314687942@qq.com
附件:陕西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