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2年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2〕90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加强对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管理,按照《西安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工信发〔2021〕112号,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2019年认定及评价通过的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详见附件1)。
二、评价材料
评价材料封面参照附件3,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总结(参照附件3编写提纲)和相关信息表格(附件2、3、4),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相关数据指标按2021年底数据填写。
三、评价流程
(一)各相关企业按照《办法》及通知准备评价材料,报所在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16日前将1份正式文件及1份企业评价材料报市工信局技术进步处(附件1电子版发送邮箱jishu2025@163.com)。
(三)市工信局对报送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评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和公布。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相关企业参与评价工作,对本辖区企业技术创新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指导,不断提升企业技术创新水平。
(二)请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此次评价工作虽然仅针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情况,但评价结果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若被撤销荣誉称号恐会对企业造成影响,希望企业认真准备,按时上报评价资料。
(三)根据《办法》规定,对评价结果不合格的撤销称号,发布有关公告。被撤销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资格的企业,自撤销之日起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联系人:马强 联系电话:86788952
地址:凤城八路109号市政府2号楼626室
附件:1.2022年参加评价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基本情况汇总表
3.市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4.承诺书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