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推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畅通供需对接渠道,提升高校院所专利转化运用效率,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微企业,更加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陕知发〔2021〕17号),现就组织申报2022年陕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共七个类别:
(一)专利转化供给侧能力提升项目
(二)产业专利运营(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三)科创企业专利运营赋能项目
(四)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为激励在2021年度我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成效突出的西安、宝鸡、汉中等三市,此类项目仅面向以上三市组织申报。)
(五)涉农领域专利运营项目
(六)国防专利转化项目
(七)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① 供需对接能力提升项目
② 专利价值评估能力提升项目
③ 专利导航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④ IPO知识产权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见《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重点支持领域
1.我省确定的23个重点产业链:数控机床、光子、航空、重卡、生物医药、钛及钛合金、新型显示、集成电路、太阳能光伏、输变电装备、乳制品、民用无人机、氢能、增材制造、钢铁深加工、乘用车(新能源)、物联网、富硒食品、煤制烯烃(芳烃)深加工、铝镁深加工、陶瓷基复合材料、智能终端、传感器等。
2.我省重点产业“揭榜挂帅”重点专项所涉及的产业。
3.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
1.在陕西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中央在陕企业、陕西省属国有企业)、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
2.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和省级高新区、经开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3.取得相关部门资质认定的产业园区的管理运营机构、知识产权集聚区的管理运营机构;
4.省知识产权局确定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
5.陕西省辖区内备案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或单位。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规章制度健全,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相应保障条件。
(三)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近两年度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失信惩戒,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行为,以“信用中国(陕西)”网站记录为准。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含《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或《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等相关附件。
(二)纸质材料简单胶装,A4普通白纸,不得使用抽拉式、扣式塑料装订。
(三)申报材料电子件含Word和盖章PDF版本,标题命名为“××单位2022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材料--项目类型”。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均按属地原则将项目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五份和电子件提交所在地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具体联系方式见《各市(区)工作联系方式》(附件6)。
(二)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项目组织申报情况及《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5)于2022年5月12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项目申报材料纸件一式四份同时报省知识产权局,电子件发至SXZLGLC@126.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市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市级主要工作》(附件2),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结合本市《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市专利转化预期目标和推进计划,并于5月20日前将项目组织方案文件报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重要工作情况及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备案。
(二)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组织做好本次项目征集工作,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项目审核推荐关,切实推荐优质项目予以申报,对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三)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限完成项目资料上报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2.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市级主要工作.docx
3.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书.doc
4.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申报书.doc
5.陕西省2022年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docx
6.各市(区)联系方式.docx
联系人: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蔺朝阳 63916862
陕西省财政厅 余 波 68936340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