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信发〔2021〕145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进一步挖掘提炼典型经验,充分发挥标杆企业在质量提升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更多企业学标杆、做标杆、超标杆,根据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126号),市工信局组织开展2021年质量标杆培育企业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重点
质量标杆是指企业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遴选重点关注:
(一)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以及工业基础软件等领域企业运用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创新能力强、在细分市场占有率较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在质量管理创新和质量提升方面的典型经验。
二、遴选条件
(一)在西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诚信、安全、环保、质量事故。
(三)申报的方法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和绩效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行业内表现突出。
(四)企业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自愿分享质量管理经验。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企业认真填报《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1),并报送所属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
(二)请各区(县)、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做好属地企业推荐工作,梳理企业名单,将一份推荐文件及推荐汇总表、申报书(附件1)一式一份,于8月25日前报市工信局(电子版发送邮箱 jishu2025@163.com)。
(三)列入培育库的企业将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级、省级质量标杆评选。
联系人:加玺 电话:86786396
附件:1.2021年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申报书.doc
2.2021年西安市质量标杆培育企业汇总表.doc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