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新消费给消费维权工作带来了新难度和新挑战,为提升维权的精细化和专业度,促进良好消费环境共建共治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聘30名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条件要求
(一)为人公道正派,能够坚持原则,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无不良社会记录;热爱消费维权等社会公益事业,能够自愿、无偿地参加市消协组织开展的消费维权活动。
(二)具备较高的政治、文化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丰富的消费维权知识,对常见消费纠纷中涉及的法律、鉴定知识、汽车、房地产、医疗健康、家居、食品、广告、知识产权保护、快销品、钟表箱包、珠宝饰品、维修服务等专业领域有专业特长。
(三)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较强的调查体验、宣讲调解和组织协调能力,自觉服从市消协组织管理。
(四)年龄在30-55周岁,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熟悉本地情况,具有本市户口或在本市工作、学习、生活的各界人士,能够承担难度较大的工作任务。
二、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介绍
在西安市消费者协会注册登记,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和兴趣爱好等资源,自愿参与市消协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的社会各界人士,主要做好“四员”,即消费者权益的守护员、商品和服务的监督员、消费环境社会共治的协调员和消费教育引导的宣传员。
权利:
(一)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二)接受相关的志愿服务培训,获得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必要的信息。
(三)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条件和必要保障。
(四)优先获得志愿者组织和其他志愿者提供的服务。
(五)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权利。
(七)可参加中、省、市消协组织的考核、评比、表彰等活动。
(八)可申请取消注册志愿者身份。
义务:
(一)主动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知识,带动更多消费者、经营者学法、守法。
(二)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自愿参与市消费者协会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三)自觉维护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自觉遵守中消协志愿者管理有关规定。
(四)自觉抵制任何以志愿者身份从事的营利活动或其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行为)。
(五)根据个人意愿,志愿者按期参加志愿服务项目或活动。
(六)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标识:
志愿者标识即中国消费者协会会徽,该标识为注册商标,受《商标法》保护。图案是一双手托举着地球和阿拉伯数字315,标识为绿色,体现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科学、合理、安全、健康消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愿景。
三、工作性质
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以兼职方式义务从事社会消费维权工作,其行为具有自愿、无偿、为他人和非职业的特点,其活动遵循奉献、互助、公益、专业、进步的原则。消费维权志愿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之间不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无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
四、公益职责
(一)积极参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的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活动,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二)主动加强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的沟通联系,积极向消协组织提出好的工作意见和建议,协助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开展消费维权相关知识宣传。
(三)根据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工作安排,收集或整理相关消费维权的信息和资料,及时向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反馈。
(四)应邀参与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开展的消费教育、消费体验、调查评议、消费争议调解以及其他社会监督工作。
(五)在处理某些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上有所作为,充分发挥专业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和兴趣爱好。
五、组织与管理
(一)志愿者开展的各项消费维权活动应在市消费者协会的委托或指导下进行,市消协定期组织对志愿者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
(二)志愿者实行注册登记制,并由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统一发放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受聘凭证,并按规定备案。
(三)市消费者协会每年对消费维权志愿者因工作成绩突出进行表彰。
六、选聘实施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
1.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直接到西安市消费者协会(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298号5楼513房间)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登记表》。
2.搜索“西安消费维权宝”微信小程序,下载填写《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登记表》(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学历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其他证件上传至市消协邮箱。
(三)考察聘用
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西安市消费者协会统一汇总,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审核,并通过“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西安消费维权宝”微信小程序、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聘用期限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聘任期限每届为两年,期满后,对维权工作成绩显著、符合聘任条件的可继续聘任。
联系人:郝强强
邮 箱:147012251@qq.com
电 话:029-87823086
地 址:西安市友谊东路298号513办公室
附件:专业消费维权志愿者登记表.doc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