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我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国家、省、市三级,从个体创新到联合创新的多层次、多节点、网络化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体系建设,在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国家和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我市工业企业普遍建立研发机构,开展西安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评定,体现政府引导创新,鼓励企业建立健全 “企业研发机构”,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企业产品升级和规模化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强化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
一、出台背景
(一)出台《西安市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评定办法(试行)》,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十四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中明确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三)2020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市政办发〔2020〕5号)等加快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创新强作为“五强”目标,强化创新驱动作为实施路径等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和目标。
二、参考政策
(一)《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
(二)《西安市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支持政策实施细则》(市政办发〔2020〕5号)
(三)《河北省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科节〔2018〕426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总则、研发机构的建立和任务、评定条件、评定程序、鼓励政策、附则共六章十三条,对企业研发机构的评定进行了规范。
(一)第一章,总则部分包括四条,分别为制定办法目的、企业研发机构的定义、作用等内容,对开展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进行了概述。
(二)第二章,研发机构的建立和任务,包括两条,提出了研发机构建立和主要任务。
(三)第三章,评定条件,包括两条,明确了评定坚持企业自愿申请、每年评定一次和企业申请的基本条件。
(四)第四章,评定程序,从申报程序、评定过程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范。
(五)第五章,鼓励政策,包括两条,明确了对获得评定的企业颁发荣誉证书,鼓励区县开发区出台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政策措施。
(六)第六章,附则部分包括两条,明确了《办法》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和有效期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