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省财政厅日前会同省工信厅下发《关于征集2021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的通知》,开始在全省征集2021年度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项目。
按照《通知》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报此次奖励支持:一是在陕西省内注册且具备较强的设计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二是产品要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且属于自主品牌。三是产品技术先进,具有节能、环保、智能化等特征,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和新设计构思,在同类产品中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四是产品质量可靠,符合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且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五是产品须在2020年6月至2021年3月间生产,且已销售并交付用户。六是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销售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销售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据了解,为支持企业自主创新,不断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创新水平,从2014年起,我省开始对省内装备制造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进行奖励,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持项目120个。(记者:徐颖 见习记者:张琪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