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国有资产预算、购置、使用、处置全程管理流程和要求,规范和加强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局机关履行职能,提高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制定依据
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7章26条。其中:
第一章为总则,共4条,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的目的、依据、内容和原则,明确了国有资产的内容,重点对固定资产进行了说明。
第二章为管理机构及职责,共3条,明确了局机关计划财务处、办公室和各业务处国有资产管理的各自职责。
第三章为资产配置,共5条,明确了资产购置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强调了勤俭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
第四章为资产使用与管理,共4条,明确了办公室做好国有资产的出入库和日常使用管理职责,要求每年组织一次清查盘点,建立严格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对国有资产对外担保、出租、出借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五章为资产处置与评估,共5条,明确了资产处置的内容、范围、流程和原则,对国有资产处置的变价收入和残值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章为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共3条,明确了计划财务处对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会计核算、进行绩效管理和统计报告的职责,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违反规定处理原则。
第七章为附则共2条,明确了本办法的解释方、实施时间以及事业单位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