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各部门,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各区县科技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1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77号)精神,2021年科技活动周要隆重纪念建党100周年,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和科学普及活动惠及于民,市科技局、市委宣传部、市科协现就做好我市科技活动周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题与时间
时间:2021年5月22—28日
主题:百年回望:中国共产党领导科技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突出宣传党对科技全面领导和方向指引
重点宣传中国共产党百年历史中对科技事业改革与发展的英明决策和伟大壮举,突出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突出成就,宣传党指引科技事业发展的光辉历史,使广大科技工作者学史明理增信、牢记初心使命,使“科技自立自强”成为全民的自觉行动。
(二)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宣传展现科技工作者胸怀祖国、甘于奉献、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的创新故事和高尚情怀,推动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自立自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三)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
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发青少年好奇心的重要指示,组织广大青少年感兴趣的科技实践活动,激发大中小学生热衷科学探索的兴趣,培养青少年投身于科技自立自强的远大志向。
(四)开展科技为民服务活动
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科技扶贫、科技下乡、科普进社区、科普进校园等系列科普惠民活动,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深入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为民科普服务活动。
西安市科技活动周主场活动由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承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各区县、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尽职尽责,形成合力,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共享,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组织好2021年科技活动周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制定活动方案
各区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抓好重点项目落实,于4月26日前将活动方案及《2021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报市科技局。
(三)加强宣传报道
西安日报、西安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各区县、部门要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大对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采取微视频、微动漫、H5、VR、AR等技术开展宣传,提升科技活动周在全社会的传播效果。
(四)做好工作总结
科技活动周结束后,各区县、部门于6月4日前,提交本次科技活动周的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全市汇总后上报科技部。
(五)联系方式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卢小勇 邮箱:2217516920@qq.com
电话:029-86786674 手机:18049594178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张琰 电话: 86780692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刘琳 电话:87222230
附件:
2021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docx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中共西安市委宣传部
西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