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要求,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此前未曾获过中国政府友谊奖。曾获其他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项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八)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二、申报材料
(一)请按《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包括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信息。申报系统开放后集中填报,如存在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数据相关要求等问题,将无法网上提交。申报单位对专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请各单位在《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专家聘请单位”签署领导审批意见并盖章。
(二)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500字左右。
(三)除填写《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还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对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届时以附件形式上传申报系统。
(四)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地方或部门发展规划的,请将有关材料作为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材料附件一同上传申报系统。
(五)各单位填报信息准确性和申报材料文字质量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指定专人负责,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外国专家服务处联系。
三、申报时限
按照工作进度,请各单位将符合条件的专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4月20日前报省科学技术厅外国专家服务处,请严格按此时限填报,过期未完成视为放弃。请各单位联系外国专家服务处索取附件材料电子版。
联系人:李 炎,电 话:029-81773753
邮 箱:1666801424@qq.com
附件1: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doc
附件2: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doc
附件3:专家主要贡献范例.docx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