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发改运行〔2021〕111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神木市发展改革局、府谷县发展改革局,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有序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提高陕西电力外送市场竞争力。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暨中长期交易视频会议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委在印发《陕西省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联合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起草了陕西省2021年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doc,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