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及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杨凌示范区工业和商务局,韩城市工信局:
为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深入开展“两化融合”,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和服务机构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在现代化工、新材料、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航空装备、航天装备、高档数控机床及机器人、电力装备、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集成电路、智能终端、平板显示、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领域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带动配套企业实施产业链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的整机企业。运用增材制造、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技术实施智能化技术创新的企业。
(二)为智能制造提供系统集成及行业解决方案、智能制造装备、工业软件开发及咨询服务的机构。
二、推荐条件
(一)试点示范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申报前两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年(新建企业除外),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试点示范企业所实施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4.所实施的项目须已开工建设,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能够取得显著成效。
(二)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对照《2020年陕西省智能制造服务机构申报指南》(附件2),有能力为用户企业提供相应服务的机构或组织。
三、需提交的资料
(一)试点示范企业
企业申请文件、智能制造实施方案(附件4)、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用地环保证明文件、筹资证明、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等。
(二)服务机构
企业申请文件、企业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2019年业绩证明(智能制造实施案例证明材料,协同开发的软硬件合同等)。
四、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各市(区)工信部门汇总辖区内企业,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二)企业申请文件与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合并装订,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三)推荐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推荐汇总表及项目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xsgxtzbc@163.com。
联系人:陈世军 电 话: 029-63915608
附件:1.2020年陕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建设指南
2.2020年陕西省智能制造服务机构申报指南
3.2020年陕西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4.企业智能制造实施方案模板
5.2020年陕西省智能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表
6.智能制造第三方服务机构申报材料模板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7月27日
附件1
2020年陕西省智能制造试点
示范建设指南
一、智能制造模式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并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
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用,建立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工厂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
1.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协同云平台,展示社会/企业/部门制造资源,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3.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需求的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共享、互补和对接。
4.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订单的企业间/部门间生产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生产。
5.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著提升。
(五)远程运维服务
1.采用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智能装备/产品应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与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4.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二、新技术创新应用
(一)工业互联网
1.建立工业互联网工厂内网,采用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IPv6等技术,实现生产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等的互联,实现数据的采集、流转和处理;利用IPv6、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与工厂内、外网的互联互通,支持内、外网业务协同。
2.采用各类标识技术自动识别零部件、在制品、工序、产品等对象,在仓储、生产过程中实现自动信息采集与处理,通过与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对接,实现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3.实现工厂管理软件之间的横向互联,实现数据流动、转换和互认。
4.在工厂内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利用公众网络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的集成、分析和挖掘,支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
5.通过部署和应用工业防火墙、安全监测审计、入侵检测等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对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的防范、监测和响应,保障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人工智能
1.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嵌入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智能语音处理、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制造装备的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
2.结合行业特点,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机器学习、知识发现与知识工程以及跨媒体智能等方法,在产品质量改进与缺陷检测、生产工艺过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等关键环节具备人工智能特征。
3.目标产品采用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语义理解、智能分析决策等核心技术,实现复杂环境感知、智能人机交互、灵活精准控制、群体实时协同等方面性能和智能化水平的显著提高。
4.人工智能技术已在产品开发、制造过程等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实际运用,实现对制造过程优化,技术方案和应用模式等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附件2
2020年陕西省智能制造服务机构申报指南
一、前期咨询规划和方案设计服务,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应建立专业的咨询规划团队/部门,熟悉用户的行业知识、技术,具备项目规划经验。
(二)应根据用户智能制造需求,提供咨询规划报告,包括:项目目标、技术路线、可行性论证、投资实用性和有效性分析、风险分析,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人工、设备、物料和外包服务等内容的总体要求。
(三)根据用户要求形成功能和造价约束,进行需求确认,形成会签文档。
(四)硬件系统供应商(智能装备制造机构)应有集成方案,建立仿真分析模型,给出数据采集、分析和生产控制仿真优化方案等。设计完成后应向用户交付技术架构图、电控原理图、接口和协议、数据字典、软硬件部署图、系统扩展和重构技术文档、系统维护文档、系统安全应急文档等。
(五)软件系统供应商(工业软件开发机构)应有集成设计方案,明确各系统和模块的功能、性能、输入/输出项、流程逻辑、接口和测试计划。设计完成后应向用户交付软硬件部署图、IT 架构设计图、接口协议技术文档、数据交换标准、业务流程图、系统的测试文档、系统维护文档、系统安全应急文档等,提供配套软件安装和网络部署方案,提出信息安全实施建议。
二、依据方案开展项目实施,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组建现场实施团队,团队人员具有软硬件、工业网络的装配、部署、调试、检测能力。
(二)具有对高档数控机床与机器人、智能传感器与控制装备、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设备、增材制造装备等智能制造装备的设计制造能力,或对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等工业控制系统和制造执行系统(MES)、仓储物流系统(WMS)、企业资源计划(ERP)等工业软件进行二次开发的能力。
(三)应协助企业建立包含工艺设计、工艺路线和工艺流程等内容核心工艺库。
(四)具有采购、外协或分包等控制管理体系,可有效管理各实施方的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等,并建立质量追溯和责任追究体系。
(五)拥有 3 名以上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 3 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近 2 年内至少实施或参与过 2 个及以上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或网络协同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解决方案。
(六)具有系统解决方案行业深耕和复制推广的能力,某一细分行业下拥有 3 个及以上智能制造集成项目的成功案例。
(七)应具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在关键技术装备、软件、智能制造成套装备、工艺和关键零部件的集成优化等方面应拥有核心技术。相关的授权专利不少于 4项(发明专利不少于 1 项)或与智能制造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 5 项,且近 3 年内无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运维管理工具和监控系统。
三、在进行项目交付时,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配备专门的维保部门和专业人员,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和维保服务。应建立完善的项目文档管理制度,文档应涵盖项目计划、设计文档、采购合同、实施方案、功能验证报告、用户手册、培训资料等项目各环节的过程文件,须由专门的文档管理员或项目经理统筹管理,保证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应制定完善的交付与验收计划,通过用户组织的验收,并对项目文件进行正式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