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在教学一线承担实际教学任务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课时量达到学校基本课时量要求,五年内参加培训达到360学分(学时)以上,参加遴选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师德高尚、素质优良、理念先进、视野开阔,教育教学能力与科研能力突出的学者型、专家型教师。
培养期3年,培养期内按照每年人均2万元标准提供集中培养经费支持,按导师制培养。培养期结束,通过答辩考核,入选青岛名师。入选青岛名师后,可申报组建青岛名师工作室。市教育局每年为工作室核拨研修专项经费5万元,工作室定期组织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读书交流等研修活动。